持玩具槍搶銀行重判7年8月 型男主廚賭掉前途

六福皇宮前主廚游甯鈞積欠800萬賭債,去年12月竟持玩具槍強盜新北市板橋陽信銀行溪洲分行,得手334萬6400元逃逸仍落網,一審依加重強盜罪判刑7年8月、竊盜罪判4月徒刑,上訴後,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,維持一審判決。仍可上訴。
29歲的游男案發前是六福皇宮主廚,前年曾參加國內美食展廚藝大賽,以「雪莉酒燜牛臉頰肉理獲得西式烹調項目的銅牌,登上新聞版面,但游男沉迷賭博,欠下百萬賭債,將愛車賓士E300以90萬元典當還債。

游男不捨愛車,心生歹念搶銀行,去年12月28日下午,游男帶著數個袋子及一把玩具槍,先偷走一台機車作為作案工具,返家變裝後,再闖進新北市陽信銀行向行員恫稱:「不要動,搶劫」、「我不想傷害大家,只想要錢」,從櫃檯及小金庫搜刮334萬6400元現金後騎車逃逸。

游男隨後到蘆洲微風運河停車場丟棄槍枝及贓車,並到距離300公尺處的流動式廁所換裝,搭計程車到北市的當鋪把愛車贖回,駕車躲回板橋住處,警方循線追查將他逮捕到案,在游男後車廂處起出233萬7700元贓款。

檢警偵辦時,游男供稱因沉迷百家樂線上賭博,欠下800多萬元賭債,向友人借錢及典當賓士車的錢想以小搏大卻賭輸,才起意搶銀行,得手後拿90萬元去贖回賓士車。

游男辯稱,他用的是的是玩具槍,無傷人意圖,不應該是加重強盜罪;但檢方認為這把玩具槍有一定重量,即使不能射擊,用來敲打也可能造成傷害,加重強盜罪沒限定凶器種類,只要客觀上足以對他人生命、身體和安全構成威脅就算,仍依加重強盜等罪起訴。

審理時,游男認罪;法官勘驗確認此玩具槍重逾1公斤,槍身為金屬製成、質地堅硬,雖不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定義的管制槍械,仍屬可用來攻擊他人的鈍器,且本案銀行保全員、行員都因分辨不出是否為假槍、害怕游男會開槍而不敢反抗,仍依攜帶兇器加重強盜罪論處,認定游男所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,但考量犯後坦承犯行,已將強盜財物返還銀行,且他之前曾到兒少之家煮給院生食用,依加重強盜罪判刑7年8月,及以竊盜罪判4月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