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上班打卡制、下班責任制」 7成上班族加班當功德 


資方自評優於勞基法 願嘗試給不用補班假

職場「加班文化」盛行,不少上班族成為「潛在過勞族」。根據人力銀行業者調查,雖然政府對「責任制」有明確規定,但仍有半數以上的上班族深受其害,超過7成曾經當過無酬加班的「功德族」;不過從資方角度觀察,有5成7的企業自認福利與放假政策優於勞基法規定,若將員工福利轉換成月薪,平均每位員工能加薪超過4,000元。

勞工權益是社會進步的指標,yes123求職網搶在「五一勞動節」前公布最新調查,有50.4%的上班族工作處於「上班打卡制、下班責任制」的狀態,僅18.8%沒有上下班時間限制;而52.4%上班族加班沒有加班費可領,雖有加班費相關規定,卻是「看得到、吃不到」。

回顧過去1年,72.9%受訪者透露曾有「無酬加班」的經驗,自評每個月少領了4,838元加班費,成為把加班當作做功德的「白工功德族」。更有83.1%上班族直言,在職涯中曾經遇過「慣老闆」,「惡行」包含讓少數員工承擔龐大工作量、要求負責與職務無關的雜事、要求加班卻不給加班費或補休、以不賺錢為藉口拒絕加薪或發獎金…等。

若是將月收入除以每月投入的工作時數,上班族平均時薪為163.8元。再以行業別交叉分析,實際報酬率較低的業種有「餐飲住宿與休閒旅遊」、「大眾傳播與公關廣告」、「批發零售與貿易」等,自評工作報酬率低於「時薪150元」的比例高達44.7%,以全體受僱就業者人數推估,「窮忙族」恐怕上看405萬人。

但若以資方的角度看待薪資與員工福利,調查發現企業今(2019)年員工福利費用平均占人事成本約6.1%,將每月的員工福利費用換算成月薪,等於每位員工能加薪4,332元。在可複選的情況下,企業願意嘗試提供給勞工「不用補班假」、「提前返鄉假」等假別,因此有57.9%的企業自認提供「優於」勞基法的員工福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