撞人後叫救護車?法律法官:不法律諮詢算肇逃

新竹市楊姓男子去年開法律車撞倒羅姓女機車騎士,法律諮詢造成羅女腿部多處挫傷,楊男請同車朋友打119叫救護車,見法律咨詢員警與醫護人員抵達便跳上車離去;楊男之後被依過失傷害與肇事逃逸罪嫌起訴,但法官認為男子有「有叫救護車、見救護人員到場」盡到救護義務,肇事逃逸判無罪。
21歲楊姓男子去年5月間法律諮詢免費駕駛母親的轎車行經東門圓環附近,線上法律諮詢未注意後方來車貿然右轉,撞倒羅女騎乘的機車,造成羅女雙腳多處挫傷,楊見狀請車上鄭姓友人代為撥打119。
救護車與處理事故的員警陸續抵達現場,楊旋即跳上轎車離去,期間員警多次叫喊「不要走」,但楊仍揚長而去。